1. Q: 外国投资者是否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营利性养老机构?
A: 可以。根据《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81号),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独立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2. Q: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如何制定,它有哪些必备事项?
A: 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参与制定公司章程的各个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以确认公司章程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包括: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 Q: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需要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产生的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源于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公司受到损害。并不是执行职务时任何情况下形成的损失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4. Q: 清算后的公司财产应如何分配?
A: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后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 Q: 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是否要进行清算?
A: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申请注销登记的,不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也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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