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否需要通过外资审批?
A: 与三资企业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并不一定要经过外资审批,是否需经外资管理部门审批取决于再投资拟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即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如果拟设立企业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若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的,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需到商务主管部门或外经贸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若投资人要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行业或领域,则应当申请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2. Q: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设立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A: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设立的企业,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企业类别栏目会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由此可以看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设立企业的特殊地位,其既不同于外商投资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内资公司。
3. Q: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 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现行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才能进行对外投资:
1) 注册资本已缴清。
2) 开始盈利。
3) 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然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4日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规定,工商登记机关不再审查投资资格证明,即工商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上述三个条件。但是,该执行意见,并不能规范商务主管部门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个问题是,限制类行业,需要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仍然执行上述三个条件的审查,而对于非限制类行业,由于无需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直接进行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不再进行审查。
4. Q: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否有投资额限制?
A: 虽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但此项限制所依据的是旧《公司法》的规定,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投资额限制已取消,不再有比例限制。
5. Q: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否不受中国法律关于对外商投资领域的限制?
A: 不是。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仍然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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