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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开具红字发票及退税等问题
1、问:上海纳税人进行税务迁移后,发生在原税务局的业务需要开具红票如何处理?
答:如果是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开具新税号的红票。
如果是专用发票,购货方没有认证的,销货方正常进行红字申请,无需填写电子版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纳税人到柜面填写纸质申请单。购货方已经认证的,由购货方提请红字申请,销货方根据红字通知单直接开具红票,不需要特殊处理。
2、问:上海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3、问: 上海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答: 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扩围,企业出口适用
增值税
零税率的应税服务退(免)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为减少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差错,进一步提高申报和审批效率,加快
出口退税
进度,建议企业注意以下事项。要搞清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要正确选择优惠的方式, 要准确及时办理退(免)税,零税率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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