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单位哪些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
A:对于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相关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2、 Q:单位合并时如何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A: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合并时,视合并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
1. 单位发生吸收合并情况的,吸收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无变化,无须办理手续;被吸收(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 单位发生新建合并的,新建单位须办理登记手续;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Q:单位分立时如何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A: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分立时,视分立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
1. 原单位继续存在、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单位的,原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无变化,无须办理手续;另设的新单位视同新成立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2. 原单位解散、另设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分立情况的,原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另设立单位,须办理单位登记手续。
4、Q:职工个人哪些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A: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银行账户信息、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第?条记录)、住房支出(第?条记录)、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截止时间、本人提取限额、配偶提取限额、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