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情况工商凭证卡无法使用? A: 1.工商凭证已到期。 2.公司/商业在下列情况,凭证管理中心会主动废止所有未过期工商凭证IC卡: (1)公司/分公司/商业已经变更名称。 (2)公司/分公司/商业已经变更统一编号。 (3)公司解散登记及破产登记。 (4)分公司撤销。 (5)外国公司撤回认许。 (6)商业撤销登记(歇业)。 (7)凭证记载之内容不实(如:商业迁址造成凭证记载之县市异动)。 3.应用系统之计算机环境设定不完全,造成您无法登入系统。
Q:核发工商凭证卡的相关单位是? A: 经济部工商凭证推广中心
Q:如果工商凭证卡可能遗失或一时找不到怎么处理? A: 工商凭证可能遗失、怀疑遭盗用及您如认定必须申请凭证暂时停用时,您可至工商凭证管理中心首页上方点选「凭证停复用」功能,选择作暂停使用,并填写工商凭证卡号及用户代码,在线办理凭证暂时停用。
Q: 申请工商凭证是否需要费用?费用为多少? A: 公司、分公司或商业申请凭证之工本费用,无论「正卡」、「附卡」或「非IC卡」费用皆为420元,若凭证遗失或损坏,办理凭证废止后再重新申请时,仍需缴纳420元政府工本费用。
Q: 该如何查询公司或商业是否已有工商凭证? A: 您可至经济部工商凭证管理中心网站上,输入公司统一编号查询。
Q: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察人人数限制? A: 至少设置董事三人,监察人一人。
Q: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期限? A: 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连选连任。
Q: 董事缺额达三分之一时应如何处理? A: 董事缺额达三分之一时,董事会应于三十日内召开股东临时会补选之。但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董事会应于六十日内召开股东临时会补选之。
Q: 董事会之召集应于几天前通知? A: 董事会之召集,应载明事由,于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监察人。但有紧急情事时,得随时召集之。前项召集之通知,经相对人同意者,得以电子方式为之。
Q: 公司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应如何处理? A: 公司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董事会应即召集股东会报告。公司资产显有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除得依第二百八十二条办理者外,董事会应即声请宣告破产。代表公司之董事,违反前二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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