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我单位要向上一级提供2015年3月份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核定表(需有具体人员名单)如何获得? A1: 您可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社保自助经办网(https://zzjb.12333sh.gov.cn)-》年度工资申报-》查询打印-》核定表打印中打印2015年4月期初参保职工2015年缴费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即为贵单位需要的;也可在社保自助经办网中-》查询打印-》个人缴费明细(即为贵单位上月末、本月初缴费明细名册)。从社保业务表式层面,如贵需要的月度缴费名册明细,只有及时(指上月底、本月初)打印,无历月追溯概念,因此还需贵单位在日常参保缴费管理中按期打印相关表式留档。免事后追溯无果。
Q2: 竞业限制的含义是什么? A2: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Q3: 关于公司聘请的个人培训讲师,付给其劳务费之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还像其索要发票? A3: 外聘教师取得贵公司支付的讲课费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贵公司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日起至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Q4: 公司聘用人员报销自己车子的汽车油费算交通费还是算入工资收入? A4: 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规定,车子是为了公司的营运而产生的费用,那么员工提供油费发票,计入管理费用-交通费中,如果是以货币的方式支付的,那么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中去。
Q5: 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 A5: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的问题,税务总局决定,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出口退(免)税,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和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由负责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负责核准,核准工作应自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结果由主管国税机关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采取措施,密切监控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情况,并抽查部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结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Q6:一般纳税人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三万元,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A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2号)的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免征所属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增值税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若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Q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 A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Q8:新能源汽车在折旧年限上与普通汽车是否有区分? A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 因此,在折旧年限上,新能源汽车与普通汽车的最低折旧年限均为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