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A: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 Q:约定提取可直接办理吗?
A:应先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可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3、 Q:约定提取的首次划款日期如何确定?
A:原则上以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4、 Q: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什么?
A: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5、 Q:约定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A: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
6、 Q:职工可以申请约定提取终止吗?
A:因职工个人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约定提取终止。
7、 Q: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A:下列情况,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1. 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 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 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 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