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如果香港公司名称内有“中国”或者“国际”字样,是否有相关限制规定? A: 香港公司取名中文是以“有限公司”、英文是以“Limited”结尾,除金融、证券、银行等需特殊牌照外命名自由,因此可以取以“中国”或是“国际”开头的全称予以查询。
2、 Q: 香港公司图章该如何使用? A: 香港公司的图章使用习惯是:1公司授权签字章一般是长方形,盖章加上有效授权人的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应,包括运作银行账号和签署商业合同;2.小圆章一般只用作文件签收;3.钢印智慧在非常重要的法律处文件上使用,比如楼宇的买卖。
3、Q: 注册香港贸易公司,章程中为什么没有写明任何营业范围? A: 在香港注册公司有些章程中写明营业范围而有些没写。香港公司条例没有要求公司章程写明营业范围,所以,是否写明都不影响公司贸易运作。
4、Q:持有香港公司在香港的银行账户是否等同于公司在香港运作? A:很多国内客户持有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经营,只在本地银行账户有款项的往来及在香港有注册地址,这种行为不能确认其是否在香港有经营及运作。
5、Q: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否和大陆发票一样由政府出具? A: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 ( 没有发票税 ) ,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 ( 公司自行印刷 ) 。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6、Q: 在香港成立了设计公司,如果想在内地开张业务的话,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和出具什么资料? A: 香港公司可以独立经营,因为香港公司注册下来本身就有注册证书(相当于内地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相当于内地的税务登记证)以及印章,所以只要成立了香港公司就可以正常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