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指的是?
A: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2、Q:投资企业减少或撤回投资,其取回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A: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3、Q: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是否享受免征或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A: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4、Q: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缴纳?
A: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约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5、Q:房产税地价是否计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
A: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6、Q: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征收房产税?
A: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A: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