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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问题

1、问: 单位因与员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所支付的补偿金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偿金的部分免征政策?
     答:不可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不享受一次性补偿金的部分免征政策,应按照“工资薪金”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2、问:哪些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3、问:土地使用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答:财税〔2010〕12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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