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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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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分立

1、  Q:内资企业分立登记,刊登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A: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2、  Q:内资企业办理分立登记时,可以一并办理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吗?
       A:可以,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
 
3、  Q:内资企业分立的决议都包括哪些内容?
       A:决议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企业股权的处置情况。
 
4、  Q:外资企业分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A: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投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立,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属于内资公司的,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按照内资公司分立办理登记。
 
5、  Q:外资企业分立后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A: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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