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在北京,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如何缴税?
A:在北京,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应当先缴纳税款,再代开发票。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地税机关征收;个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由国税机关征收;个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国税机关代征。
2、 Q:在北京,个人办理代开普通发票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1. 《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1份;
2. 《代开普通发票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1份;
3. 个人委托他人(经办人)办理代开普通发票申请手续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4.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
3、 Q:在北京,个人提供增值税服务按次和按月纳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A: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4、 Q:在北京,个人提供增值税服务超过起征点如何纳税?
A:个人提供增值税服务超过起征点全额纳税。
5、 Q:在北京,对于个人小额(低于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代开普通发票有何特殊规定?
A:只需要提供声请人和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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