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供软件鉴别材料时一般交存是指什么?
A:一般交存指提供软件的鉴别材料为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
2、 Q: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供软件鉴别材料时例外交存是指什么?
A: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软件鉴别材料的均属于例外交存:
1. 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
2. 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3. 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好的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3、 Q: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有什么作用?
A:若您的计算机软件鉴别材料中含有商业和技术秘密,或者含有不愿意透露的内容时,申请人可以选择例外交存软件的鉴别资料。
4、 Q:申请版权登记的软件名称是否不能与已经登记的软件名称相同或相似?
A:只要是独立开发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无论名称是否与已登记的软件名称相同或相似,都可以登记。
5、 Q:办理软件版权登记时,对于提供的源程序和文档是否有格式要求?
A:一般的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片的除外),页眉上要标注该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右上角标注页码,全部字的鉴别资料用A4纸单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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