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新加坡公司法案中的审计豁免规定是否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新加坡分公司?
A:新加坡公司法案中的审计豁免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新加坡的审计豁免规定只适用于新加坡私人公司。
2、Q:已经在新加坡设立了代表处,现在想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可不可以直接将新加坡代表处直接转变为新加坡分公司?
A:新加坡代表处是无法直接转变为新加坡分公司。
3、Q:在新加坡注册分公司有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
A:新加坡分公司的注册对于最低注册资本并无限制。
4、Q:新加坡分公司是否需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提交审计决算和周年申报表?
A:新加坡分公司需要向ACRA提交周年申报表,还需要同时提交总公司的审计决算和分公司的审计决算。
5、Q:新加坡分公司需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吗?
A:新加坡分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依照起总公司的规定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