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有什么政策?
A:除特定行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比例,不再规定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
2、Q:注册资本的门槛降低了,是不是就不需要注册资本了?
A: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公司投资创业的启动资金,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转换为公司责任、财产的构成部分,“一元钱办公司”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投资者还是应该根据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理选择相符的注册资本规模,以取得交易对象的信任。
3、Q: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了哪些内容?
A:2014年3月1日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施行,实缴登记制变为认缴登记制。工商机关只登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4、Q: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不是就不用实缴了?
A: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
5、Q:不用实缴了,注册资本还有什么用?
A: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出资额之和,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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