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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12月30日公布《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
[2013]14号),于201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调整如下:
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2.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谢谢您的关注,如果您对以上有任何疑问,请实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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