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代表处登记套装 #SGRO03 - 新加坡代表注册加首席代表就业准证申请加注册地址加虚拟办事处
外国公司于新加坡登记成立的代表处必须委任一名新加坡居民(含新加坡国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工作签证持有人及依亲签证持有人)出任当地代 表。请留意,外国公司于新加坡申请登记成立的代表处不能进行任何直接的业务活动,也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代表处只是作为对新加坡市场进行调查及推广 业务的一个行政上的安排。
一、新加坡代表处登记套装 #SGRO03 服务范围
以下新加坡代表处登记套装是专为外国公司于申请登记代办处的同时,打算從外国委派员工到新加坡出任代表处代表,並不需要啟源提过新加坡当地居民 出任代表而设的。
服务范围:
(1) 协助申请登记代表处,包含编制全套登记文件及缴纳相关的登记费: (2) 由启源提供为期一年的代表处登记地址服务。启源提供的代表处地址只做代表处登记之用,只代收及以空邮转发政府信件,但是不代收商业信件。 (3) 申请新加坡就业准证 (工作签证)EMPLOYMENT PASS(1人) (4) 由启源提供为期一年的新加坡虚拟办公室服务,包括提供一条电话线及一条传真线,代接听电话及接受传真。电话及传真信息均会以电邮方式转寄到客户指定的电子邮箱。此服务也包含代收及转寄商业信件到客户指定的地址,快递费及邮资实报实销。
二、 新加坡代表处登记套装:3,200 美元
本套装之费用已经包含代办新加坡代表处登记及首席代表的就业准证的申请服务以及缴纳登记代表处及申请就业准证的各项政府官费。
注:上述服务费包含香港、新加坡及大陆地区的一次的快递费用。
三、客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母公司的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如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非英文书写,则必须同时提供英文翻译版本(本公司可以提供翻译服务,需另行收取翻译费用); (2) 母公司最近期的年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代表处于新加坡的办公地址(由启源提供); (4) 所委派员工(即就业准证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学历证明文件、雇佣合同等。
如果母公司没有最近期的周年申报表或者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须提供其它佐证文件,例如公司的宣传册、合同、公司网站等。如上述文件非以英文书写,则必须提供英文翻译版本。
四、办理时间
代表处的登记程序需时越2-4个星期。办理就业准证申请需时月1-4个星期。從本公司收齐上述文件算起。
就业准证的申请需于代表处的登记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提交。
五、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办法
本公司会于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开始办理相关登记及申请手续。
本公司接受各主要货币。客户可以以支票、现金或者电汇支付本公司的服务费用。具体办法请参阅以下网页:
付款方式
如您需要进一步的资料或者有任何查询或者决定委托啟源协助您办理新加坡代表处的登记,欢迎您随时致电或者电邮本公司:
香港办事处:+852 2341 1444 新加坡办事处:+65 6883 1061; +65 6883 1162 深圳办事处:+86 755 8268 4480 上海办事处:+86 21 6439 4114 北京办事处:+86 10 6210 1890
电邮: enquiries@by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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