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深户员工社保缴费详解
对深圳职工而言,社会保险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深圳社会保险险种及供款比率
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 2、非深户:养老、住院或综合医疗或劳务工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非深户员工: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任选一种) (1)、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5%,个人承担2%;
[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0.5%全由单位承担] (2)、住院+地方补充:单位承担0.5%,个人0.2%;
[2008-4-1起,住院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可由住院医保报销,年度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 (3)、劳务工医疗:单位承担6元/月,个人承担4元/月; 3、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深圳市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企业按员工缴费工资缴纳10%,个人缴纳8%,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300%。(今年非深户籍员工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不分关内关外,一律1100元/元)【自2010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894元计算】。
非深户员工每月社保交费,如果按最低标准是88元。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100X8%=88,单位缴费1100X10%=110 【最低工资是1100;个人缴费进入个人专户】。
医疗保险(按住院险算,其他在这儿不举例):个人缴费3894X0.2%=7.788,单位缴费3894X0.5%=19.47 (按照深圳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94元来计算)。
非深户个人每月社保最低缴费合计约95.788元,单位养老医疗合计约129.47元(工伤\失业没有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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