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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主要特点

开曼群岛豁免公司主要特点

一般信息
公司形态 豁免公司
法律体系 普通法
现成公司
注册所需时间 7天
最低政府注册费(税收除外) 575美元
企业所得税 没有
免双重征税协议书 没有
注册资本
标准货币 美元
可使用货币 任何货币
最低实收资本 1美元
标准注册资本(授权注册资本或名义注册资本) 50,000美元
董事
最低董事人数 1
是否需要当地董事
公众是否可以审阅董事个人资料
董事会会议地点 任何地方
股东/成员
最低股东人数 1
是否需要公开股东资料
股东会会议地点 任何地方
公司秘书
是否需要委任公司秘书
当地居民出任公司秘书/资格要求:
公司账目
是否需要编制账目
是否需要审计
是否需要提交账目
公众是否可以审阅账目
其它
是否需要提交周年申报表
是否可以变更注册地 可以

备注:


1、Exempt Company: 豁免公司,即免征税公司。于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在开曼群岛当地经营,开曼群岛政府不对该等征收任何税项。


2、注册资本: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可以任何货币表示。


3、实收资本:每家公司需要发行最少一股,每股一元。因此最少实收资本为1元。实收资本即股东向公司认购股份时支付予公司的款项金额。


4、变更注册地:指迁移注册地。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申请迁移到其他国家,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当然,前提是迁移目的地的法律也有接受迁移的安排。


5、最低政府注册费:指公司于申请注册时,需要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缴纳的注册费。除此,申请人一般还需要向其注册代理支付注册服务费、注册地址及注册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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