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责任有限)公司主要特色
下文所述台湾公司,特指于台湾注册登记的责任有限公司。
一、台湾公司的名称
于台湾申请注册公司,拟使用之名称必需为独一无二,且不会与其它公司的名称产生冲突;而对公司名称的某些用字亦有所限制,例如「银行」或「信托」。公司名称以中文为准。公司名称则必需以「有限公司」一词作结束语。
拟注册之公司名称需要经政府预先审核或批准,预先审核批准后名字可以保留6个月。
二、台湾公司的董事人数和资格
每家台湾公司必须委任最少一名董事,该名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之人士或于任何国家或地区注册成立之公司。董事之资料必需于注册地商业处存档。该等资料是公开及可供公众查搜的。
三、台湾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资格
每家台湾公司必须最少有一名股东,可以是任何国籍之自然人或于任何国家或地区注册之法人。股东之资料必需于注册地商业处存档。该等资料是公开及可供公众查搜的。
四、公司秘书
台湾的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并没有对公司秘书的委任做出任何特别规定,因此台湾公司无需委任公司秘书。
五、监察人
根据台湾的公司法的规定,责任有限公司无需委任监察人。股份有限公司需委任最少一名监察人。监察人又投资者委派。
六、注册地址(营业地址)
每家公司都必须有一位于台湾之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以便于政府的书信往来或法律文书的送达。
七、公司组织章程
每一间公司都必须编制公司组织章程。公司章程应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位,注册股本以及其股东的有限责任。
八、注册资本
台湾公司法已经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注册资本最低可以是新台币1元。但是,我们建议您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所需的资料拟定注册资本的金额。注册资本金必需于公司注册成立之前汇进公司的帐户,并由台湾职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注:投资者于领取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后,由法人代表帯备名称核准文件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到银行开设一储备户,然后把注册资本汇进该储备户。之后,会计师从而进行出资验证。
九、公司注册文件之语言
于台湾申请注册公司,公司的申请文件必须以中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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