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活动公司之定义及其维护要求
不活动公司的定义
不活动公司(DORMANT COMPANY),亦称为睡眠公司或暂停经营公司。当一家于新加坡注册成立之公司于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会计交易,那么该公司可以被认定为不活动公司(DORMANT COMPANY)。
以下交易或活动不属于会计交易,不会对不活动公司的状态有任何影响: 1、 委任(更换)公司秘书 2、 委任(更换)审计师 3、 持续拥有一个注册地址 4、 保存及更新法定记录册,例如股东记录册及董事记录册 5、 缴纳费用或罚款予会计及企业管理局 6、 发起人根据其于公司章程的承诺向公司购买股份
不活动公司豁免审计
被豁免审计要求的公司无需聘请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等公司只需要提交非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果该等公司选择聘请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那么该等公司就需要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意见书(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AUDITORS’ OPINION)。
上述对不活动公司的审计财务报表的要求的豁免自2003年5月15日起的财政年度生效。
会计及企业管理局的权力
如有下列情况,会计及企业管理局(ACRA)可以要求任何公司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意见书: 1、 会计及企业管理局相信该公司违反了公司法;或 2、 提交经审计之财务报表符合公众利益
不活动公司的税务申报要求
如非得到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的豁免,不活动公司仍需按时提交所得税申报表(FORM C)。
不活动公司可以书面形式(指定表格)向国内税务局申请豁免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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