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调整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月30日发布消息称,经深圳市政府五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3元/小时。新标准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1〕1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3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