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9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 元旦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 春節
2月4日至10日放假調休,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 清明節
4月5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 勞動節
5月1日放假。
- 端午節
6月7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 中秋節
9月13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 國慶節
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幷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衆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