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商業登記費調整通知
尊敬的客戶:
香港財政司於其2008/09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豁免商業登記費,因此,於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新申請和更新商業登記證時只需繳納港幣450的破産基金征費,而無需繳納港幣2000元的商業登記費。
香港財政司已於2009年2月份公布了2009/2010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在該預算案中並沒有任何繼續豁免商業登記費的建議,因此,從2009年4月1日起,商業登記費將會調整回港幣2,450元。亦就是說,當您申請新的商業登記證或者更新商業登記證時,您必需繳納商業登記費港幣2,000元及港幣450元的破産基金徴費,共港幣2,450亦元的登記費。
本公司会相应调整注册及年审中的商业登记费金额,并将于2009年4月1日起更新我们网站的报价。
如果您正打算於近期申請於香港註冊成立公司或正在辦理註冊文件,那麽我們建議您於3月20日之前作出决定並把已經簽收妥當的註冊文件送達本公司,以便本公司於3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手續,從而省下港幣2,000元的商業登記費。
敬請留意!
啓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附件: 1、 香港2009/10年度財政預算案文本(點擊瀏覽) 2、 商業登記費及徵費收費表(點擊瀏覽)
|